新媒體時代人人都是自媒體,這一亘古未有的新趨勢需要一種新的道德意識與之相適應,更需要一種新的法律規範與之相配套,以趨利避害、揚長避短,在保護公民參與公共表達和社會治理熱情的同時,又能保障公民人格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胡勇
  近日,北京大學、北京夢桃源餐飲公司訴鄒恆甫名譽權侵權案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鄒恆甫系列微博言論侵犯北大、夢桃源公司名譽權,判決鄒恆甫刪除涉事微博併在其微薄首頁公開向二原告賠禮道歉。
  2012年8月21日起,鄒恆甫在其新浪微博上發表微博稱:“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姦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鄒恆甫,北大淫棍太多。”並稱“這種院長主任教授通過總在夢桃源直隸大膳魴吃喝跟漂亮女服務員發展淫蕩關係”。鄒恆甫此微博一經發表,立刻引起社會廣泛關註。
  當今時代,已進入新媒體時代,人人都是自媒體、人人都有大喇叭,對於社會問題、醜惡現象、不端行為,人人都可以利用互聯網進行批評、揭露、抨擊,也可以利用互聯網進行控告、舉報、投訴,這不但是現代社會每一位公民享有的權利,也是現代社會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惟其如此,才能達到激濁揚清、懲惡揚善的目的,推動社會不斷走向完善和進步。然而,正是因為人人都是自媒體、人人都有大喇叭,這一亘古未有的新趨勢需要一種新的道德意識與之相適應,更需要一種新的法律規範與之相配套,以趨利避害、揚長避短,在保護公民參與公共表達和社會治理的熱情的同時,又能保障公民人格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專家、學者、教授等社會精英是人類文明和科學知識的重要載體和主要傳承者,他們的言行舉止體現著一個社會文化教養的高度,對於大眾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具有不可忽視的示範和引導作用。中國傳統文化的傑出代表孔子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曾經說過:“道聽而途說,德之棄也。”今天,在人人都是自媒體、人人都有大喇叭的互聯網時代,作為社會精英的專家、學者、教授更加應當增強自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在批評、揭露、抨擊社會問題和醜惡現象時,尤其是當批評、揭露、抨擊的對象涉及具體單位和個人名譽時,應當秉持理性態度和法治精神,像法官審案一樣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絕不能為吸引眼球而道聽途說、捕風捉影,更不能為宣泄情緒而添油加醋、不留餘地。即使“嬉笑怒罵”,也要“皆成文章”,更要有事實依據,在行使自己的言論權時,審慎做到不侵犯他人的人格權,為社會公眾做好表率。
  目前,北京大學、北京夢桃源餐飲公司訴鄒恆甫名譽權侵權案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一審已經宣判,律師表示不服一審判決已考慮上訴至中級法院。無論終審判決結果如何,此案都將給人帶來許多啟發和警示,對形成一個成熟的互聯網輿論生態環境起到推動和促進作用。
  (原標題:新媒體時代謹防道聽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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