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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飯菜倒進河  
 垃圾掃進黃河  

 菜葉隨水流進河
  7月,通報要求9月底前取締水源保護區漁家樂近日,記者發現這裡依然剩飯菜倒進黃河
  □記者豐林文圖
  走訪 |取締漁家樂?聽說過,沒人來
  根據鄭州市政府2009年1月6日發佈的《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花園口水源廠一級保護區總面積為3.59平方千米。具體範圍是水源廠取水口上游黃河公路大橋至下游700米內的河道整個水面。
  10月10日中午,記者從花園口黃河公路大橋向東走出不到1公里,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記者看到十來艘漁家樂漁船一字排開在黃河岸邊,船上花花綠綠的旗子迎風招展。因正值午飯時間,這裡熱鬧非凡,店家招攬生意的喊聲與河中汽艇的轟鳴聲交織在一起。不斷有游客上船吃飯,有食客詢問魚的價格,老闆熟練地回答:“二十五一斤,還是老價錢。”
  那麼,這些本該在10多天前就被關停取締的漁家樂,怎麼還在照常營業?在一個漁船上,老闆朱先生告訴記者:幾個月來,從沒有人來取締過。
  朱先生告訴記者,他家祖輩三代都在黃河上打魚,他經營漁家樂也有四五年了。2011年,政府部門曾來清理過一次,當時他搬到黃河上另一個地方,生意一落千丈,無奈之下他去年搬了回來。對於此前發佈的“今年9月底前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所有餐飲項目”的消息,朱先生說,他也是在網上看新聞時看到的,但是沒人來通知過。
  對於這個取締漁家樂的消息,朱先生很反感。他說:“不乾這乾啥?不乾這生活都沒法過。”
  記者隨後又走訪了相鄰的幾家漁家樂,受訪者均表示,沒有接到任何關停的通知。
  直擊 |剩飯菜和垃圾,隨手倒入黃河
  在黃河岸邊,記者看到一些漁家樂經營者直接在黃河岸邊殺魚、洗菜,廢水直接流入黃河。記者上前詢問一名正在殺魚的工人,做飯的垃圾和剩飯剩菜怎樣處理?這名工人很有底氣地說:“不會直接衝到河裡,都裝桶,有人專門來拉,一個月給人家3000塊錢。”
  情況真是如此嗎?記者隨後在這艘漁船的船頭髮現了一根白色的管子,直徑約有15釐米,埋在地下,一頭連接漁家樂的後廚,一頭伸到岸邊。從管子里不斷流出相對清澈的水,但是夾雜著一些菜葉,流入黃河。
  在另一艘船上,記者則看到了更令人吃驚的一幕。在下午1時許,船上一桌食客吃完飯起身離開,一名年輕男子上前清理桌子。他在簡單收拾了一下後,端起盤子來到船邊,將盤中的剩飯菜一股腦倒進黃河。隨後,該男子又打掃地面,並將垃圾也掃進河裡。
  見到這一幕,船上一位正用餐的女士忍不住說:“黃河都是讓你們這樣污染了!”該男子則回答:“我們這不是污染,我這是喂魚呢,你光逮它不喂它,它咋長大呀?”
  記者看到,漁船下的河水裡,泛起一片片白色的泡沫。而這個地點正好是花園口水源廠取水口的上游,距離不過1公里。
  閱讀提示:今年7月7日,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出通報,稱黃河花園口取水口一級保護區內有漁家樂、農家樂多達39家,存在環境風險隱患,要求鄭州市有關部門“9月底前依法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所有餐飲項目”。
  然而,記者近日走訪發現,在該保護區內,仍有十幾家漁家樂照常營業,而且生意紅火。漁家樂經營者告訴記者,此前他們也聽說了要取締漁家樂,但是幾個月來從沒有人來取締過。
  採訪中,記者還目睹漁家樂經營者將食客吃剩下的飯菜倒入黃河,船上的垃圾也直接掃入黃河。
  回應|取締不是環保部門一家的事兒
  記者沿河道繼續往下游走,很快就到了花園口水源廠的取水口——東大壩引黃閘壩頭,鄭州市白廟水廠的水幾乎全來自這裡。水源廠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取水口直接從黃河裡取水,在這裡沉澱後輸送到水廠。對於保護區里的漁家樂,這名工作人員直言,擔心對飲用水有影響。
  該工作人員介紹,他的擔心有兩點,一是擔心漁家樂直接把垃圾倒進河裡,影響水質,二是擔心這些垃圾堵在閘口,不好清理。他還說,黃河岸邊的漁家樂之前也整治過好多次了,可是效果都不明顯。主要是因為牽扯的部門太多了,協調起來是個麻煩事兒。
  記者隨後致電鄭州市環保局,該局工作人員的回覆也是,取締漁家樂需要多部門聯合執法,不是環保部門一家就能解決的事情。
  經歷5次整治黃河漁家樂仍在經營
  今年7月10日,在省環保委的通報剛剛發出後,大河報記者曾來到此處走訪,當時發現這裡有大約20艘漁家樂漁船在經營,最近的漁家樂距離引水渠不到200米。
  當時,很多漁家樂經營者就對此次整頓不看好,同時也對整頓表示反感,擔心會斷了他們的生活來源。(本報2014年7月15日曾有報道。)
  在上一次的報道中,大河報記者專門梳理了黃河漁家樂歷經的4次整頓,再加上此次整頓總共5次。
  第一次
  2009年8月7日
  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鄭州市城區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方案》明確指出,對花園口水源廠一級保護區內的農家樂、漁船等污染源,將拆除或關閉。對二級保護區內的,進行集中整治,並限2009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二次
  2011年8月5日
  在新華社發出“鄭州漁家樂扎堆黃河堤防”報道後,鄭州市委、市政府組織惠濟區和市農委、海事、河務、旅游、環保、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展開了針對黃河花園口段“漁家樂”走廊的又一次集中整治行動,要求一級水源地保護區的漁家樂業主10天內搬離等。
  第三次
  2012年2月20日
  鄭州市政府下發的《2012年鄭州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再次明確,鄭州市將取締黃河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漁家樂和農家樂,對二級保護區內漁家樂和農家樂進行整治,6月底前整治到位。
  第四次
  13年8月20日
  針對花園口“漁家樂”問題,惠濟區有關部門進行了新一輪集中治理,並提出了“污水入池、廚房上岸、雞鴨入籠”要求。
  第五次
  2014年7月7日
  省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出通報,稱黃河花園口取水口一級保護區內有漁家樂、農家樂多達39家,存在環境風險隱患。通報中要求鄭州市有關部門“迅速採取措施,於2014年9月底前依法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所有餐飲項目”,並對此實施了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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